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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层干部(正副职)以下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最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除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正副职)外,在我校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考核组织

中层干部(正副职)以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5~7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所辖单位人员的考核。

学生工作处牵头、相关二级学院党委参与,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

二级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足3人的,党务部门及群团组织由组织部牵头组织联合考核,行政部门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联合考核,教学、教辅、科研机构由所在二级党委牵头组织联合考核。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创新;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工作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师生员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贡献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其是否胜任现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进行创新管理的情况。

2.教学科研类

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以高水平教学、高水平科研、标志性成果以及相关的重大社会服务工作为主要依据。主要考核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成效等情况。

3.思政辅导类

学生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工作创新与工作绩效。

4.教学辅助类

教学实验人员主要考核其承担的教学实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承担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等工作。

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其他辅助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创新意识和自身建设等。

5.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效率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推荐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并由学校党委最终审定。

、考核程序及日程

1.布置考核工作 20231226日~2023年1231

二级单位布置考核工作。

2. 组织实施  202411日~2024年112  

级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述职、测评、审核、推优、公示工作,考核程序注重可操作性,考核内容突出实绩。

3.材料报送 2024年1月15日前,二级单位考核初步结论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同时,二级单位须附拟推荐优秀等次人员的廉洁自律考察说明材料

各学院(单位)在确定年度考核等级以后,应及时将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考核结果及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本人,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向学院提出不同意见或向人事处提出申诉。

4.校党委会审定 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单位人员考核情况,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最终审定考核结论。

5考核表盖章及存档 学校年度考核结果文件下发后,各二级单位将本部门中层干部(正副职)以下教职工年度考核表(A4一页纸正反面打印规范填写,部门领导签字盖章,被考核人签字)报人事处,学校盖章后移交干部人事档案室存档。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计入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3.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4.本考核年度不计入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4.本考核年度不计入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5.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等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免重复处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四)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不计入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保密局《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各单位每年应当至少开展1次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并将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保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凡在学校保密委员会组织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中,被审定为自评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二级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保密业务工作人员将被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2.挂职、借调到其他单位(含校内),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校内岗位调整人员原则上参照此条执行。

3.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我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20237月1日以后入职),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2023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学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4.病假、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根据中共437ccm必赢国际委员会关于印发《437ccm必赢国际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海医〔2022〕44号),师德考核为优秀者,作为年度考核优秀推荐的基本条件;经学校认定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  1.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

 2.考核结论汇总表

 3.拟推荐优秀人员廉洁自律考察和师德考核情况的说明(参考模版)


                                                                437ccm必赢国际人事处   

                                                                      20231225